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规定,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21修订)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人员按照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21修订)

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人员按照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四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清退其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市社保机构停止发放其养老。

2、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00修正)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存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养老保险,严禁挪作它用。第六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主管深圳市养老保险工。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19修正)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人员直接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委托银行托收。

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规定,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1张

4、深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和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承认的1992年7月31日前连续工龄的,按市政府有关。

5、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2020)

百分之十四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照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规定,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2张

6、深圳市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条例所指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

7、深圳市养老保险补缴办法

向申请单位提出补正要求。审批: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社保部门为申请单位操作养老/医疗保险补缴,并在申请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号扣款。结果送达:扣款成功后,申请人/单位可打印缴费清单。

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规定,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3张

8、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2001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十四、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

9、深圳社保补缴政策

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个人补缴社保要多少钱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